被梁振英告誹謗 鍾劍華撤回文章並付10萬元和解金

被梁振英告誹謗 鍾劍華撤回文章並付10萬元和解金


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前助理教授鍾劍華於2018年8月發表文章,提及前特首梁振英,網媒《立場新聞》亦有轉載該文章。梁振英及後入稟高等法院,控告鍾劍華和立場新聞誹謗。

案件原本排期今年8月開審,鍾劍華今日(3月5日)於社交網站上載澄清啟事,表示將涉事文章撤回,並保證不會以任何方式於任何平台,再次發表與「2012年2月之小桃園飯局及2013年8月之天水圍暴力事件有關之論點」,亦同意向梁振英支付一筆10萬元的和解金。

梁振英及後於社交網站發帖,指近日鍾劍華通過律師表示,願意公開聲明指文章引述的時間和人物等基本事實有誤,有可能令讀者誤解梁本人為黑社會成員或和黑社會有關係,並聲明將涉事文章撤回,他確認代表律師已收到和解金及訟費賠償。

鍾劍華在澄清啟示提及,梁振英接受他的澄清,經雙方同意後,針對他的民事訴訟已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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