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未完稅香煙罪成 34歲旅客判囚8個月

進口未完稅香煙罪成 34歲旅客判囚8個月



一名入境女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2月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8個月及罰款600元。

海關人員於2月4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34歲的抵港女旅客,並在她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1010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454500元,應課稅值約334000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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