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昨日(1月20日)在中西區一間店鋪,檢獲17件懷疑象牙製品。
漁護署人員昨日在中西區巡查期間,發現一間店鋪涉嫌以商業目的而管有受管制象牙。有關店鋪懷疑售賣已被禁止作本地貿易的象牙製品及在未能提供任何證明的情況下出售聲稱古董象牙。漁護署已檢取有關物品作進一步調查。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2018年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修訂)條例》已於去年12月31日全面實施,禁止進口、再出口及為商業目的而管有象牙,「古董象牙」除外。漁護署已加強巡查,並會繼續與香港海關和相關政府部門保持緊密聯繫,以打擊象牙走私及非法貿易活動
根據條例,「古董象牙」指在1925年7月1日之前發生以下情況的象牙:(i)被移離野外;(ii)其天然狀態經大幅改動,以製成珠寶、飾物、藝術品、實用品或樂器;及(iii)由某人在上述改動後獲得,而在獲得時,已處於上述經改動的狀態,無需作進一步的雕刻、製作或加工以達至其目的;及不包括象狩獵品。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