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車楊明否認拒絕提供血液樣本 案件明年3月開審

炒車楊明否認拒絕提供血液樣本 案件明年3月開審


今年8月山頂馬己仙峽道發生車禍,一輛平治房車往中環方向落斜時懷疑失控撞欄,肇事司機為撐警藝人楊明(本名林明樂)。

案件今早(12月11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楊明承認門窗玻璃透光度不足及不小心駕駛兩罪,但否認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以作化驗。 

案件排期於明年3月2日開審,預計審訊1日,控方共有9位列表證人及2段閉路電視片段,將傳召其中4位證人作供。代表楊明的資深大律師清洪透露,有控方證人供稱當日到場時,嗅不到楊明身上有酒氣。

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39歲被告楊明被控於2020年8月7日,在半山馬己仙峽道不小心駕駛,及當時該車輛的窗門曾被增補,以減低其安全玻璃的透光能力;以及於8月8日在瑪麗醫院急症室內,雖有合理辯解沒有提供樣本作檢查呼氣測試,但無合理辯解而沒有應警長47357的要求,提供血液樣本以作化驗。



讀者回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