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去年元旦遊行藏錘及鐳射筆 分別被囚12周或感化勞教

5人去年元旦遊行藏錘及鐳射筆 分別被囚12周或感化勞教


去年元旦遊行,7人被發現管有錘子、鐳射筆和噴漆等物件,被警方即場拘捕。

其中3名人士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而另外2名被告則分別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破壞財產」罪。5人早前被裁定罪成,今日(11月1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其中3人被判處監禁12星期,另外2名未成年的被告則分別被判入勞教中心及18個月感化令。

裁判官指出,所有被告藏有違法物品的解釋均奇怪及不合理,亦令自己增加惹官非風險,故裁定5名被告罪名成立。

(案件編號:ESCC38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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