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入境男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以及進口另類吸煙產品,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及《進出口條例》,今日(10月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11個月和罰款2000元。
海關人員昨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37歲從日本東京飛抵本港的內地男旅客,並在他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49215支未完稅香煙及6000支另類吸煙產品,估計市值約239400元,應課稅值約162700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