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9月30日)公布,因應疫苗顧問專家委員會的建議,由即日起,在最少14天前接種一劑復必泰疫苗的12至17歲人士,可獲視為已符合《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下完成疫苗接種的規定。
一般而言,完成新冠疫苗接種是指在最少14天前接種兩劑科興疫苗或復必泰疫苗。因應專家委員會今日的建議,社交距離措施下就接種疫苗的要求由即日起作出調整。12至17歲人士如在最少14天前接種一劑復必泰疫苗,可獲視為已完成接種,並符合第599F章有關社交距離措施的相關規定。
根據第599F章,若干人士(例如以D類運作模式運作的餐飲處所員工,以及16歲或以上的郵輪顧客)必須已完成接種,方可在相關處所工作或進入相關處所。
政府發言人表示,會持續留意國際及本地的疫情形勢,並參考專家建議,完善「疫苗氣泡」下的各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