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由前特首梁振英創立的「803基金」要求教育局公開專業失德教師的資料但被拒絕,「803基金」即提出司法覆核,被高等法院駁回。
司法覆核申請人是「803 基金有限公司」,答辯人是教育局局長,由教育局的署理副民事法律專員廖冠華代表。申請方的代表律師認為相關資料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家長可按此為自己子女選擇合適學校。
法官周家明今日(9月28日)頒布書面判詞,指教育局以公平原則拒絕公開相關資料,不希望對涉事教師及學校產生標籤效應,又考慮個案資料由校方自願提供,只供教育局內部調查,若公開教師及學校資料,會損害局方與學校的互信。
法官認為教育局以此理據拒絕披露資料,完全合乎法理,又指教育局提出增加透明度,乃披露失德個案例子以及當局之跟進行動,毋須列出教師與學校名稱。
惟考慮到有關申請並非為一己私利,而是為了公眾利益,因此沒有頒下訟費命令。
案件編號:HCAL 196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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