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直指虛擬貨幣業務屬非法 比特幣應聲跌3000美元

中國直指虛擬貨幣業務屬非法 比特幣應聲跌3000美元



今日(9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最高人民法院等十個部門,與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央宣傳部等十一個部門先後發出通知,更點名指比特幣、以太幣等不應該亦不能夠在市場流通,一如法定貨幣。

消息一出,比特幣即跌3000美元,現於42000至43000美元之間徘徊。

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証監會、國家外匯局十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

《通知》指出,比特幣、以太幣、泰達幣等虛擬貨幣具有非貨幣當局發行、使用加密技術及分布式賬戶或類似技術、以數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點,不具有法償性,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開展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兌換業務、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業務、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虛擬貨幣、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價服務、代幣發行融資以及虛擬貨幣衍生品交易等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擅自公開發行証券、非法經營期貨業務、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一律嚴格禁止,堅決依法取締。對於開展相關非法金融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人行更提出三項工作措施。一是建立部門協同、央地聯動的常態化工作機制。二是加強對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監測預警。三是構建多維度、多層次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防範和處置體系。

同日,國家發改委、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銀傑監會及國家能源局,今日亦公布《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嚴格整治能源消耗及碳排放量大的「挖礦」活動,並將之列入「淘汰類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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