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9月20日)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會議上,有議員問關注公帑資助或申請政府基金的企業,其員工是否亦要簽署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之聲明。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指出,香港國安法列明,港人就任公職時應當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作為公職人員需要承擔擁護《基本法》之責任,政府正研究宣誓和簽署聲明涵蓋至其他公營和法定機構的範圍,適當時候會公布。
聶德權提到上年度公務員辭職比率不足2%,即逾三百人,雖然比再上一個年度增加,但不能完全歸咎於宣誓。他又透露,目前有兩個公務員因未簽署聲明,而未完成聘任安排。
他又稱,早前有公共圖書館擺放可能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書籍,從表面事實來說相關員工或有違規、違反簽署的聲明,因此已啟動紀律程序。若法庭裁定有僱員干犯涉及違反國安法的罪行,將即時終止其職務。
(圖片來源: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