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指渠務標準不應與外國比較 發展局批屬錯誤理解

評論指渠務標準不應與外國比較 發展局批屬錯誤理解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昨日(9月16日)出席電台節目時提及,香港渠務設施的設計媲美一些先進及高雨量城市,包括新加坡、東京、倫敦及內地一些城市等,部分設施的標準甚至更超前。

局方留意到網上有評論,指不應將香港渠務排水設計標準直接與新加坡和東京比較,因不同地區的降雨量及每月雨量分布並非可以比較。局方認為,有關評論是基於對渠務設施設計標準的錯誤理解。

局方提到,每個地方均會按照當地的降雨紀錄,經過數學分析,運算出不同重現期的設計雨量。過程中已考慮到當地降雨量的特性,包括降雨強度及時間長短。換言之,每個地方都以自己的降雨量數據和所選擇的重現期設計渠務設施。

發展局解釋,一個重現期為二百年一遇的降雨,其出現機率為二百分之一,而一個重現期為一百年一遇的降雨,其出現機率僅為百分之一。因此,採用重現期為二百年一遇的設計降雨量肯定是一個較高的防洪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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