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去年六四非法集結等罪 12泛民判監4至10個月

被控去年六四非法集結等罪 12泛民判監4至10個月


2020年六四維園集會案共廿六個民主派人士被捕,當中十二人被控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今日(9月15日)宣判,各判監4至10個月。其中張文光、麥海華及梁國華獲法官胡雅文判緩刑。

十二名被告全部承認2020年6月4日在維多利亞公園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包括何俊仁、陳皓桓、尹兆堅、張文光、郭永健、趙恩來、麥海華、梁國華、何秀蘭、梁國雄、朱凱廸及楊森。

何俊仁、陳皓桓、尹兆堅、張文光、郭永健、趙恩來、麥海華則承認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同案四名被告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及梁凱晴,早前承認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並已判刑。至於黎智英、梁耀忠、李卓人、蔡耀昌、梁錦威、鄒幸彤、胡志偉及何桂藍早前表示不會認罪,案件定於11月1日開審。羅冠聰和張崑陽則缺席聆訊,法庭按控方要求發出拘捕令。

案情指,支聯會2020年申請於6月4日在維園舉辦公眾集會,警方以疫情為由拒絕。6月4日警方圍封維園足球場,但一眾被告在維園外向公眾派發蠟燭及傳單,又呼籲市民無視警方反對,進入維園悼念六四,甚或在香港各區進行悼念。

案件編號:DCCC887-884、886-889、891、893/2020

(圖片來源:熱血時報編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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