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入境處前文書助理被控於2019年9月起,登入入境處電腦系統取得逾兩百名公職人員及公眾人物等個人資料,再在Telegram「起底」群組發布,今日(9月14日)於區域法院承認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
由於要索閱被告的背景報告,故案件將於9月27日判刑,期間被告須要還押。
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在香港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在執行公職的過程中,故意地做出不當行為,即取用入境處的電腦,搜索及檢索特定人物的個人資料,及傳布上述的個人資料。
法官陳廣池指被告行為猶如「無間道」及「網絡阿爾蓋達」,屬網絡恐怖主義,更背叛了師長及僱主信任,須判具阻嚇性刑罰,而判監是唯一選擇。
案件編號:ESCC 175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