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辦:香港從未存在三權分立

港澳辦:香港從未存在三權分立


港澳辦發言人表示,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實行「三權分立」的說法是錯誤的,必須糾正。

發言人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地位決定了其政治體制,不應當與一個主權國家簡單類比,也不可能實行建立在主權國家完整權力基礎上的「三權分立」,又稱「三權分立」在香港也從未存在過。

發言人強調,不搞「三權分立」是香港基本法起草政治體制有關內容時的一個重要指導思想。港澳辦提到,已故領導人鄧小平在1987年4月會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時明確表示:「香港的制度也不能完全西化,不能照搬西方的一套。香港現在就不是實行英國的制度、美國的制度,這樣也過了一個半世紀了。現在如果完全照搬,比如搞三權分立,搞英美的議會制度,並以此來判斷是否民主,恐怕不適宜。」發言人認為,香港的政治體制不實行「三權分立」的問題,其實早有定論。

發言人又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特點是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基本元素包括三權分置、行政主導、司法獨立、行政長官代表特別行政區向中央總負責。實行行政主導,並不否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置和三機構各司其職,也不否認行政與立法之間存在制衡關係,更不否認司法獨立。

港澳辦批評香港社會一些人故意混淆視聽,熱衷於鼓吹「三權分立」的論調,其真實意圖是欲擴大立法權和司法權,削弱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政府的管治權威,抗拒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從而挑戰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秩序,把香港變成一個脫離中央管治的獨立政治實體。發言人指,現在必須正本清源、撥亂反正,把被顛倒的是非糾正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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