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國安法案件被告 不服判刑提上訴

首宗國安法案件被告 不服判刑提上訴


早前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宣判,涉案的電單車手煽動分裂國家罪以及恐怖活動罪成立,判囚九年。

被告不服判刑,上星期五(8月13日)正式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上訴庭暫未排期。

該名24歲姓唐男子被控2020年7月1日,在灣仔一帶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期間駕駛插有旗幟的電單車衝擊警方防線、並撞傷三名警員。

(圖片來源:熱血時報編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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