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海外搬運服務投訴增 運費相差逾1倍

移民海外搬運服務投訴增 運費相差逾1倍


自2020年起不少港人移民,消費者委員會去年共收到三宗關於海外搬運的投訴,在1至7月期間收到一宗,今年1至7月則收到廿宗。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指出,去年只有三宗投訴,估計由於多國封關令港人無法離港,今年疫情令船期緊張,因此投訴大增。在廿宗投訴中,八宗與收費相關,例如收費較貴、有隱藏附加費等;六宗屬收貨延誤及部分貨物遺失;三宗銷售手法有問題,另有三宗涉及服務質素。

消委會7月時向15間提供搬運服務到英國倫敦及加拿大多倫多的物流商查詢,包括船期、搬運流程、禁運貨品詳情、稅項及清關手續、貨物損壞之責任,以及船期延誤時的安排等,發現運費差異頗大,相差逾1.5倍(倫敦)和1.6倍(多倫多),另外又會衍生不同的額外費用,如上樓卸貨費、因船期延誤而引致的額外存倉費等,導致與報價有出入。

消委會亦發現物流商聲稱的船期相距甚遠,有物流商表示,兩星期至兩個月內運貨到倫敦的船期已滿,貨物須輪候上船,期間所衍生的額外存倉費,部分物流商稱要由顧客承擔。

有個案事主支付了約港幣3.4萬運貨到英國,但物流商上門收貨後一個月,貨物仍滯留香港,事主被要求額外支付港幣一萬多,才獲安排船期,及後又要付每月港幣兩千餘的存倉費,最後貨物滯港三個月才送到英國。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光顧前要向物流商仔細查問船期延誤時的安排,包括會否衍生費用,以及影響保險等。

(圖片來源:熱血時報編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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