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今日(8月11日)向立法會提交《2021年國旗及國徽(修訂)條例草案》,建議修改《國旗及國徽條例》,列明禁止網上侮辱國旗或國徽。
局方指出,修例後無論在現實生活或虛擬世界,公開及故意侮辱國旗及國徽均屬犯罪,最高罰款港幣五萬及監禁三年,與「國歌法」的刑罰水平一致。
根據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提交的文件,草案列明禁止網上侮辱國旗或國徽,同時為讓警方有充足時間調查,建議檢控時限由一年延長至兩年,與「國歌法」就類似罪行所訂的的檢控時限相同。
《2021年國旗及國徽(修訂)條例草案》將於星期五(8月13日)刊憲,並將在下星期三(8月18日)立法會首讀及二讀。
(圖片來源: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