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發放計劃在今年6月21日開始接受登記,截至昨日(8月10日),計劃已向超過590萬名合資格市民發出款項或領取支票通知,連同上述約17萬人,累計收款人數將佔合資格人士約9成。發言人鼓勵未登記的合資格市民經銀行進行電子登記,他們會在登記後約一星期收到款項。而選擇遞交書面登記表格的市民,則會在登記後約兩星期收到款項或領取支票通知。
經銀行遞交書面表格(表格1)的市民將會透過其指定的個人銀行帳戶收到款項。市民如透過香港郵政遞交登記表格(表格2的書面或電子版本),會收到香港郵政以短訊或信件形式發出的領取支票通知。他們可於通知上列出的時段(約一個月)內親身到其指定的郵政局領取抬頭支票,支票有效期為發出日期起計6個月。
政府發言人提醒市民,銀行會在發放款項後盡快向市民發出短訊等通知,故市民無須急於到銀行分行或理財中心查閱戶口結餘,包括使用打簿機查閱存摺交易紀錄。市民亦有充裕時間到郵政局領取支票,無須急於在首一兩天到郵政局領取支票。鑑於疫情的最新發展,市民應避免在銀行或郵政局聚集,減低感染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