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萬人獲臨時失業支援資助 12萬宗不獲批

35萬人獲臨時失業支援資助 12萬宗不獲批


政府已完成處理「臨時失業支援」計劃下的所有申請。在47萬宗申請當中,35萬名申請人最終獲批資助,超過原來預算的30萬名,總資助額35億元。

政府在限期前收到30690宗覆檢個案,其中約27500宗經覆檢後獲發資助,另約3190宗維持不獲批的申請結果。政府已完成所有審批和覆檢,並已通知有關申請人其最終覆檢結果。

發言人指,在審批及覆檢申請時,政府貫徹寬鬆處理的原則,就合適個案行使酌情權,例如只差一、兩天便符合30天失業或停工要求,又或失業期間從事散工的情況,只要申請人符合其他申請條件,均獲發資助。

被拒原因包括申請資料未能證明符合申請資格,佔10.2%;2021年10至12月期間月入不符合2,700元至30,000元的要求,佔7.3%;報稱被僱主要求短暫停工,但工作處所並非受限於第599F章的指定處所,佔3.6%;提交申請時,失業或停工日數少於規定,佔3%;因個人理由或意願自行離職或停工,佔0.9%; 申請人為綜援或第六輪「防疫抗疫基金」下指定措施受助人,佔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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