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雷動計劃廣告涉違選舉條例 戴耀廷等3人被廉署起訴

16年雷動計劃廣告涉違選舉條例 戴耀廷等3人被廉署起訴


廉政公署今日(7月26日)以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落案起訴戴耀廷、葉劍青、石守正。

控罪指戴耀廷、葉劍青及石守正,並非候選人或任何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代理人,在2016年9月4日舉行的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作出非法行為,即在該選舉中或在與該選舉有關連的情況下,透過「雞蛋同盟有限公司」(雞蛋同盟)招致選舉開支共逾二十五萬三千元,以用於在《明報》及《蘋果日報》刊登共六個廣告。

廉署經調查後發現,葉劍青及石守正,乃「雞蛋同盟」董事及該公司銀行帳戶的授權簽署人。

戴耀廷在該選舉前曾分別透過電台節目、記者會及社交媒體向選民介紹一項投票計劃,其目標是透過招募選民根據該計劃提供的建議投票予某些候選人,以達致過半數當選議員均來自某特定群組。

三人同時被控四項在選舉中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罪名,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23(1)條。三人將於星期五(7月3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廉署表示早前接到投訴指有人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於是展開調查。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決定落案起訴57歲戴耀廷,55歲葉劍青及50歲石守正。

(圖片來源:熱血時報編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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