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藝術家兼立法會議員馮檢基助理歐陽東涉嫌於去年佔領行動首日(9月28日),危站於連接海富中心及政府總部的行人天橋,引致交通阻塞,早前遭裁定阻街罪名成立,今晨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接受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控方斥責被告行為自私,不負責任,並漠視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利益,但考慮到被告並無不良動機,只為表達訴求,接納辯方求情,又寄語被告日後「三思而後行」。
辯方求情時呈上21封求情信,包括立法會議員馮檢基,大學教授戴耀廷等。辯方又指被告關心社區及香港民主發展,對自己的行為亦有悔意,望可輕判。
另外,佔領期間亦不止一人企跳,除歐陽東外,自稱曾任職警員的反佔中團體「綠色和諧大聯盟」成員,現時身為「忠義民團」發言人的「阿Man」(石房有)亦曾於旺角佔領區近山東街一樓宇的邊緣企圖跳樓,一度引來多人圍觀及大量消防及警方衝入佔領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