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混凝土測試作弊案 律政司覆核後11人改囚12至24月

港珠澳大橋混凝土測試作弊案 律政司覆核後11人改囚12至24月


港珠澳大橋混凝土壓力測試作弊案,12名被定罪的被告遭律政司覆核刑期,其中11人今日(7月2日)被上訴庭改判監12至24個月,需即時服刑。

12人經審訊後早前被裁定串謀詐騙罪罪成,10人分別被判囚2個月至2年,當中4人獲緩刑,餘下2人則判社會服務令。

上訴庭認為,原審法官對不認罪被告的判刑,與認罪者判刑有不合理差距,亦忽視罪行嚴重性,故改判其中11名不認罪被告,監禁12至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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