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中國人員越境執法 黎棟國稱沒有證據只是傳聞

回應中國人員越境執法 黎棟國稱沒有證據只是傳聞




即將卸任的保安局長黎棟國,回應近年出現懷疑中國公安越境執法的事件,表示沒有證據的話,只是傳聞,又指中國公安很清楚不能在港執法。

黎棟國今早(6月25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根據《基本法》,只有香港政府的執法機構獲得授權,可以在港執法;其他地方的人只在港沒有執法權力,「這個法律的界線,無論是香港的警察,其他的執法機關,包括內地的執法機關,大家都是非常之清楚,同埋大家都是很了解」。前日(6月23日),前律政司長、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亦指沒有證據證明中國公安越境執法。

黎棟國又指,作為執法者,只看證據;如果沒有證據,這些說法只是傳聞。他認為現時「一國兩制」在互相尊重之下實行。

香港過往發生不少中國執法人員越境執法事件。2015年,銅鑼灣書店股東及員工一共五人,包括李波、林榮基等人先後失蹤,據指是因為出版中國禁書而被中國執法新門人員越境擄走;2014年有中國海關緝私快艇進入香港境內,拖走懷疑走私船時被本港水警攔截等;2004年,有公安到摩星嶺執行任務時被香港警方截獲。

(圖片來源:RTHK片段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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