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指罵警員5分鐘被控喧嘩 男子判囚6個月

涉指罵警員5分鐘被控喧嘩 男子判囚6個月


2019年11月11日「大三罷」,一名男子被指在柴灣道持續地指罵警員,及煽動人群阻礙警員,歷時約5分鐘。

被告早前否認「在公眾地方作出喧嘩行為」罪,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審訊,最終被告被判罪成。今日(6月18日)被判即時監禁6個月。

裁判官判刑時指,在被告叫囂之前,街道上已被示威者佈滿雜物,秩序已被擾亂,被告仍然火上加油,挑起事端,鼓吹群眾包圍警察及堵路,可見其領頭角色。在被告叫囂後,現場更多人圍觀,甚至有人用鐳射筆照向警員面部,可見示威者造成的威脅嚴重。法庭須判監禁式刑罰以收阻嚇。

35歲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柴灣道341至343號滙豐銀行外的公眾地方,不斷重複及持續地指罵警員,以及煽動人群阻礙警員,歷時約5分鐘,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