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小麗選舉呈請勝訴 陳凱欣被裁定非妥為當選

劉小麗選舉呈請勝訴 陳凱欣被裁定非妥為當選


因宣誓風波而被褫奪議席的前立法會議員劉小麗,於2018年參與九龍西補選時,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高等法院本月初處理她提出的選舉呈請,並於今午(5月21日)頒下判詞,裁定劉小麗勝訴。

判詞除了裁定劉小麗勝訴,更裁定該次補選中勝出的陳凱欣並非妥為當選。

代表劉小麗的資深大律師石永泰早前指,選舉主任無給予劉小麗解釋機會。他又引用港島區周庭的案例,指選舉主任有責任給予解釋機會。他又引用姚松炎的案例,指姚被取消功能組別議員資格後,仍能參與九西地區補選。

判辭提到,本案與周庭選舉呈請案無異,選舉主任須讓參選人有合理機會回應。選舉主任郭偉勳及陳凱欣一方,須向劉小麗支付訟費。

2018年的九龍西補選,由建制派的陳凱欣當選,該次選舉的其他候選人包括伍廸希、曾麗文、李卓人及馮檢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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