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8歲女子涉嫌於上月27日謝霆鋒尾場演唱會開騷之前,5度虛報啟德體育園主場館有炸彈,又向警方謊稱遺失手機,被控「向他人傳達有炸彈的虛假消息」及「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罪,案件今日(5月10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6月20日再訊,以待進一步調查,被告須還押候訊。
28歲被告廖芷筠報稱文員,被控5項「向他人傳達有炸彈的虛假消息」罪,以及一項「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罪。控罪指,被告於2025年4月27日下午2時40分、3時20分、4時24分、4時26分、5時38分,將明知或相信是虛假的消息傳達予警方,即報案指啟德主場館二樓包括廁所及貴賓室等地方,放有炸彈或放有會爆炸或着火的物品、物體或物件;另於同日下午2時向香港警務處報案中心報失iPhone 16 Pro,明知地提供虛假資料以誤導警務人員。
案件編號:KTCC85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