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我(下)

賣我(下)



比起販賣憂鬱,HIPSTERS 更傾向 SELL「I DON'T CARE WHAT YOU THINK ABOUT ME」的態度,所以沒必要時常更新FACEBOOK STATUS。

上回提到,黃老闆敦促我等熱血文青好好做一下作家行銷,於是我就由研究「文青」開始,找尋我是誰,確立我的定位,註冊蕭綺蓮的個人商標。

結論下來,「文青」這個標籤好像跟我本人有點差別,卻引領我找到一個真正屬於蕭綺蓮的標注:HIPSTER。

甚麼是 HIPSTER?

這個詞到今天在華文社會都還沒有一個標準翻譯。基本上「HIPSTER」跟「文青」有很多相類似的地方,卻又不盡相同;把 HIPSTER 譯成文青並不準確。另有建議翻譯成「新文青」、「小清新」、「潮人」之類的,都不甚抓得住其神髓。

還原基本步,「HIPSTER」這個詞的出現早於1950年代,源自當年垮掉的一代(BEAT GENERATION)的文人。垮掉派文人是二戰之後質疑和否定傳統文化價值觀的最重要力量。當中的代表人物艾倫金斯堡(ALLEN GINSBERG) 的詩集《嚎叫》(Howl)中譯版將「HIPSTER」音譯成「嬉普士」,小妹就姑且沿用了。

越戰時期冒起的 HIPPIES(嬉皮士)廣為人知,其實就是從 HIPSTER 分支出來。直到嬉皮士文化息微,由1990年代開始,西方國家又再回歸並重新建構 HIPSTER 這個次文化。

嬉普士VS文青

正如華文社會對文青多冷嘲熱諷,西方社會同樣對 HIPSTER 又愛又恨,於是一如文青指南,網上亦出現了眾多 HIPSTER 指南。就我個人分析,以下是 HIPSTER 與文青表面上不同之處:

1. 外表篇:文青 = 黑框眼鏡 + 素T搭配針織衫 + 窄褲 + CONVERSE + 瘦;HIPSTER = 同上,另加圓邊帽子 + 大鬍子 + 特別的刺青 + 任何古怪的衣飾
2. 喜好篇:文青 = 喜愛文字、攝影、非主流音樂、藝術電影、自個兒去旅行;HIPSTER = 同上,另加不斷發掘還未成主流的任何喜好
3. 消費篇:文青 = 誠品、村上春樹、陳綺貞、MUJI、VINTAGE、創意手作、單反 LOMO 寶麗來相機;HIPSTER = 差不多,反正是任何非主流以至獨一無二的東西
4. 行為篇:文青 = 帶著 MacBook 流連咖啡店、有菸癮、FACEBOOK/INSTAGRAM打卡上傳所思所想;HIPSTER = 都流連咖啡店及有菸癮,但FACEBOOK、INSTAGRAM太主流不太用

縱觀來說,我認定自己比較 HIPSTER,因為:

一、比起一定戴黑框眼鏡穿 CONVERSE,HIPSTERS 更在意比人走得前,「EVERYTHING YOU LIKE I LIKED FIVE YEARS AGO」就是 HIPSTERS MOTO。創造自己一套穿衣風格,怪雞就是 HIP──咦?THAT'S ME!

二、比起販賣憂鬱,HIPSTERS 更傾向SELL「I DON'T CARE WHAT YOU THINK ABOUT ME」的態度,所以沒必要時常更新 FACEBOOK STATUS──咦?THAT'S ME TOO!

三、HIPSTERS 多是素食主義者、支持環保、對吃和生活有一套理論──有機、在地、VEGETARIAN OR VEGAN、保育生態、可持續性生活模式,拒絕為了一時的流行而輕率地去消費,甚至故意公然地去做一些獨特性的選擇── 咦?THAT'S ME THREE! !

HIPSTER 代表人物

要更具體刻劃 HIPSTER 形象,來看看幾個被公認為HIPSTER的人吧。

老 HIPSTER 代表:尊尼特普(JOHNNY DEPP)

外型一百巴仙 HIPSTER──圓邊帽子 + 鬍子 + 黑框眼鏡 + 窄褲 + 瘦 + 怪雞;作品風格一百巴仙 HIPSTER──好INDIE,講完。尊尼特普的 HIP,認了第二無人敢認第一。


中年 HIPSTER 代表娜塔莉波曼 (NATALIE PORTMAN)

打扮隨性,最特出的是學歷(哈佛畢業),素食者,非常活躍於各類維權活動。


後起之秀 HIPSTER 代表: JOSEPH GORDON-LEVITT、ZOOEY DESCHANEL

HIPSTER 代表電影《500 DAYS OF SUMMER》男女主角都走非主流路線。ZOOEY 穿衣風格出名 VINTAGE + QUIRKY 自成一格;作為演員之餘亦是一隊獨立樂隊的主音。JOSEPH 外表活脫是個 HIPSTER,更重要是他的才華──演、導、編、監樣樣齊還擁有電影業以外的創作公司,自稱是個婦權份子。兩個好朋友一擔擔,出招無章法,估佢唔到。





就這樣,我找到了我的 TRIBE 了!蕭綺蓮 = HIPSTER?

但弔詭的是,HIPSTER 是從來不會自認是 HIPSTER 的。再更弔詭的是,一個 HIPSTER 居然同時是個律師。於是在極端弔詭矛盾之間,誕生了我,蕭綺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