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721白衣人認暴動罪 判囚4年7個月

元朗721白衣人認暴動罪 判囚4年7個月


2019年的元朗721事件,再多一名白衣人承認暴動罪,今日(4月18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為第9名罪成的白衣人。

法官判刑指,被告完整參與暴動及傷人過程,並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

兩項控罪以7年為量刑起點,法官考慮到被告認罪,扣減3分之1刑期,及他曾參做義工,酌情再減1個月。

42歲被告鄧兆雄承認暴動及串謀傷人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站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及在同日同地,連同其他人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另一些人。

案件編號:DCCC93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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