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香港水域非法捕魚 兩中國漁民判監4星期

認香港水域非法捕魚 兩中國漁民判監4星期


漁護署今日(4月12日)公布,兩名早前在屯門爛角咀附近水域內非法捕魚的中國漁民被法庭定罪,被判監禁4星期。

案情指漁護署人員3月25日中午12時左右,在上述水域發現一艘中國漁船懷疑非法捕魚,遂截停有關船隻進行調查,其後人員在船上檢走一批捕魚工具(包括絞籠器及蛇籠)及漁獲。

該兩名中國漁民遂被控違反《漁業保護條例》(第171章),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認罪,被判監禁4個星期,捕魚工具則充公。

漁護署發言人指出,任何人士在本港水域使用船隻捕魚時,其船隻必須已根據條例登記,非本地漁船均不可在本港水域內捕魚。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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