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已婚及育有3子的警署警長,去年在當值涉嫌襲擊及非禮女下屬,早前被裁定3項普通襲擊罪成,今日(4月19日)在九龍城法院判刑。辯方求情指,被告或會被勒令革職並失去200萬退休金,已是他最大懲罰,他的聲譽亦毀於一旦,希望法庭輕判。裁判官認為被告的襲擊罪,與一般襲擊罪不同,而名譽損失已是他最大懲罰,故判處罰款9000元。
53歲被告蔡德祥,明年將退休,但因犯案在去年10月被勒令停職。他早前裁定3項普通襲擊罪罪成,辯方律師指被告的背景報告正面,得到太太及教會支持,警隊或會因定罪將他革職,失去工作已是最大懲罰,200萬退休金亦不保,案件更令他聲譽毀於一旦,而案中沒有使武力,希望裁判官不要判監禁的刑罰,如判罰款,不要超過1萬元。
暫委裁判官丘國新判刑時指,被告的背景報告非常正面,獲家人及教會支持,而案件對其聲名譽上損失已是最大懲罰,又認為案中的襲擊程度不算案嚴重,與一般襲擊案的性質不同,考慮到被告沒有案底,50多歲才犯事,願意給予機會,故罰款9000元。
案情指,加入警隊30年的警署警長蔡德祥否認於去年5月26日、6月2日在港鐵紅磡站警察報案中心內,襲擊及非禮女事主X(30歲),被控3項普通襲擊及1項非禮罪開審。據擔任警署報案中心值日官的女下屬早前的供詞,警署警長蔡德祥曾在報案中心當值時,曾經於2016年5月26日,藉詞女下屬犯錯,文件做得不夠好,蔡德祥「教導」她如何改善,然後分別幾次搣臉、捽耳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