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恩」煽惑圍新屋嶺判服務令 律政司覆核改囚13月

「金正恩」煽惑圍新屋嶺判服務令 律政司覆核改囚13月



去年9月19至21日,一名38歲男子在網上社交平台以網名「金正恩」發帖,呼籲市民包圍新屋嶺扣留中心。被告早前否認「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並在審訊承認帖文內容屬虛假,發帖文只為發洩和「呃like」,目的是為引起他人對扣留中心的關注,最終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罪成,被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現已完成40小時。

律政司不服刑罰過輕,申請刑期覆核,上訴庭裁定原審裁判官原則上犯錯,明顯判刑過輕,改判監禁13個月。

上訴庭考慮本案犯案手法、帖文內容、針對執法人員的攻擊、可能引起破壞公眾秩序的風險,認為即使被告沒有案底,亦必須判以監禁式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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