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於台灣謀殺女友 被控盜竊罪還柙下月再審

男子涉於台灣謀殺女友 被控盜竊罪還柙下月再審


一名於台灣涉一宗謀殺案的19歲陳姓男子,因涉使用案中死者的銀行卡在港提款,警方控告該名男子兩項盜竊罪及一項處理贓物罪,案件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盜竊罪指被告於今年2月,盜用女死者的銀行卡,兩次於鑽石山荷李活廣場的自動櫃員機,先後提取1萬元及8,500元,而處理贓物罪則指今年3月被告不誠實收受本屬死者的智能電話、相機及20000元新台幣。

被告在庭上表示明白控罪內容,因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待進一步調查獲批,而被告沒有提出保釋,因此案件押後至4月12日再訊,期間被告需還押監房看管。

2018年3月初,一名姓潘的男子向香港警方報案,指自己的女兒與姓陳的男友2月13日去台灣旅遊後失蹤,警方調查時,發現被告曾用死者的銀行卡提款,於3月13日傍晚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在台灣殺害女友然後棄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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