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公務員完成3個月深圳交流

首批公務員完成3個月深圳交流



香港特區政府與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合辦的公務員交流協作項目,今日(3月8日)在深圳舉行總結會,首批香港特區派出的公務員分享在深圳交流3個月的經驗與得着。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在總結會上表示,今年是《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發布實施5周年,特區政府與大灣區內地城市的公務員交流協作項目取得圓滿成功,意義特別重大,也為日後兩地公務員交流合作奠定良好的基礎。

特區政府於去年9月與廣東省人民政府簽署《關於內地大灣區城市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兩地公務員交流協作項目協議書》,首批香港交流人員於同年12月獲安排到深圳的福田區人民政府、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發展署、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深圳市生態環境局、深圳市交通運輸局,就地區治理、科技發展、城市規劃、交通運輸和環境保護等領域作深入交流。參與交流的10名中高級公務員來自8個部門和職系,包括政務主任職系、行政主任職系、環境保護署、路政署、創新科技署、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規劃署和運輸署。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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