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未完稅香煙入境 38歲旅客判監5個月

帶未完稅香煙入境 38歲旅客判監5個月


一名入境男旅客因處理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3月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5個月和罰款1000元。

海關人員於2025年12月3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38歲抵港男旅客,並在其個人行李內檢獲310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4萬元,應課稅值約10.2萬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