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萬元以上寶石交易無註冊 3人被海關拘捕

12萬元以上寶石交易無註冊 3人被海關拘捕


香港海關偵破一宗案件,涉及一間本地公司於2月27日至3月2日在亞洲國際博覽館舉行的「香港國際鑽石、寶石及珍珠展」期間,在沒有註冊的情況下進行總額為12萬以上港元的寶石交易。案件仍在調查中,3名被捕人士現正保釋候查。

這是香港海關自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的九個月註冊過渡期(即2023年4月至12月)結束後,首宗偵破的案件。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已於2023年4月1日起實施。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經營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在業務過程中在香港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交易,不論是支付或收取款項,均須向海關關長註冊。除註冊人外,任何交易商若聲稱為註冊人、聲稱獲授權進行;或進行任何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或非現金交易,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10萬元及監禁6個月。

香港海關提醒所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隨着過渡期經已結束,任何由2024年1月1日起提交註冊申請的交易商,必須在成功獲得相關註冊後才可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非現金或現金交易。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