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屢違食物業規例 旺角「火鍋撚」被罰停業14日

涉屢違食物業規例 旺角「火鍋撚」被罰停業14日


旺角一食肆經營者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環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14日。
 
該食肆名為「火鍋撚」,位於旺角染布房街5號閣樓14及15號舖及地下部分,由今日(2月20日)至3月5日須暫停營業。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該店經營者因上述違例事項,去年6月及11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6000元。署方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30分,店舖因此須停牌14天。
 
有關食肆持牌人亦因食物室不潔、沒有保持設備及用具清潔,以及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去年7月3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6100元,因而被記下20分,店舖去年9月被暫時吊銷牌照7天。

此外,荃灣一食物製造廠經營者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亦被食食環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14天。
 
該店舖名為「天祥」,位於荃灣青龍頭村2號地下,由今日至3月5日須暫停營業。
 
發言人指,有關店舖經營者因上述違例事項,去年10月及11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28000元。署方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30分,店舖因此須停牌14天。
 
有關食肆持牌人亦因在露天地方貯存及配製食物,去年7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2000元,因而被記下15分,去年11月被暫時吊銷牌照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