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於去年9月6日發起在九龍遊行,期間一名新巴970路線司機涉嫌向站在馬路上的防暴警員響號,被落案起訴車長不小心駕駛。
案件今日(1月2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控方改控被告危險駕駛,並加控一項不小心駕駛罪。被告否認兩項控罪,案件押後至5月17日開審,被泉准繼續保釋。
控方透露將有9名證人,並會播放行車紀錄儀片段,辯方則表示屆時或只需傳召其中4人作供。
危險駕駛控罪指,36歲被告於2019年9月6日,在油麻地彌敦道上危險駕駛車輛登記號碼為TR7971的雙層巴士。新增的不小心駕駛罪指,被告於同日在香港薄扶林道近何東夫人紀念堂外,在道路上不小心駕駛車輛登記號碼為TR7971的雙層巴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