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幸彤煽惑參與六四集會 律政司終極上訴得直維持定罪

鄒幸彤煽惑參與六四集會 律政司終極上訴得直維持定罪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涉嫌於2021年撰文呼籲市民參加未經批准的六四集會,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經審訊後鄒幸彤被裁定罪成,判囚15個月。她不服提出上訴,高院原訟庭於2022年底裁定她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律政司提出終極上訴,終審法院去年底經開庭後,今日(1月25日)頒下書面裁決,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恢復鄒幸彤定罪。

至於刑期上訴方面,就發還高院原訟庭處理。

案件編號:FAMC 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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