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惑區選投無效票 51歲女子獲判緩刑

煽惑區選投無效票 51歲女子獲判緩刑


一名女子在2023年區議會選舉期間,於一個網上社交平台專頁展示帖文,煽惑他人在區議會選舉中投無效票,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被告今日(1月2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判入獄兩個月,緩刑兩年。

51歲文員楊詩頴,今日承認一項罪名,即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刑時表示,被告的行為打擊選舉公平,所涉罪行性質嚴重,惟考慮到她認罪及其他求情因素,遂判處緩刑。

廉署調查發現,楊詩頴轉載的帖文,原本由已被取消資格的前區議員李文浩在選舉期間於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發布,該貼文呼籲他人杯葛區議會選舉;楊詩頴並在帖文加上文字說明,煽惑他人在票上填寫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令選票無效。

李文浩涉嫌在區議會選舉期間,於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展示上述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的帖文。因李文浩已離開香港,廉署早前已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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