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呼籲不投票帖文 44歲設計師認罪獲判緩刑

轉載呼籲不投票帖文 44歲設計師認罪獲判緩刑


一名男子在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轉載張崑陽一個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的帖文,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被告今日(1月1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判入獄兩個月,緩刑18個月。
  
44歲被告胡康騏報稱平面設計師,今日向裁判官溫紹明承認一項罪名,即在選舉期間內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案情透露,被告於2021年12月15日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上,轉載張崑陽個人社交媒體專頁一個煽惑他人在上述選舉不投票的帖文。該帖文於選舉期間,在被告的個人社交媒體專頁上展示。
  
張崑陽已離港,他涉嫌在該選舉期間,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上展示帖文,煽惑他人不投票。廉署去年底已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他。

案件編號:ESCC 225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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