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審處批准解散宏福苑法團管委會 委任華懋旗下公司任管理人

土審處批准解散宏福苑法團管委會 委任華懋旗下公司任管理人


土地審裁處今日(1月6日)就政府引用《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第31條提出的申請作出裁決,正式批准解散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的現有管理委員會,並委任華懋集團旗下的合安管理有限公司為該屋苑的委任管理人。法官亦對政府的陳述表示認同,認為現任管委會確實在能力上有所局限,而合安則擁有充足的經驗和資源,能夠提供恰當的協助。政府歡迎土地審裁處的決定。政府相信,由專業團隊接手管理法團,能更有效處理法團當前面對的複雜事宜,更好保障全體業主及居民的權益。
   
管理人僅是暫代原管委會的職能,代表法團處理屋苑管理事務。法團作為依法成立的法人仍然存在。相關委任並不會影響宏福苑業主對重要屋苑管理事務的最終決定權,所有重大決定均須嚴格按照《建管條例》的規定,透過召開業主大會由業主決定,以確保業主的權利得到充分尊重。
   
在完成委任程序後,合安將立即展開工作,包括與前管理公司進行交接,釐清在法團已簽訂的合約下法團及業主的法律責任及權益,以及查明法團的賬目情況。與此同時,合安亦會開始籌備舉辦簡介會,向業主及居民說明其作為管理人的角色與職責,並收集他們的意見與訴求,確保居民對管理安排有充分了解和參與。民政事務總署亦會派員出席。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為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民政事務總署已成立專責跟進小組,將與合安緊密協作並提供必要支援。據法庭命令,合安需每月向政府提交報告。
   
麥美娟重申,管理人在此次委任中不會收取任何費用,龔如心慈善管理有限公司亦承諾會捐出合共1000萬元,即與較早時宣布比較再捐出500萬元,以支付管理人的日常運作開支。
   
麥美娟指特區政府承諾會繼續與居民同行,提供所需協助,與社會各界共同努力,協助宏福苑居民克服當前困難。

(政府新聞處圖片)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