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婦是個人職業選擇

主婦是個人職業選擇



讀過工黨秘書長、左翼21成員郭永健的文章《如何理解新移民的勞動人口參與率》,郭提供了一堆數據,讀後頓時欲哭無淚,感覺本土家庭主婦在香港是透明的一樣。

郭在該文章中引導讀者認同料理家務為「家務勞動」,然後計算出新移民家庭的勞動人口比全港的勞動人口還要高。既然郭能夠將「家務」劃入「勞動」類別,我們便不得不把「家務勞動」劃入「經濟活動」範圍,香港信奉自由經濟,則成為「家庭主婦」就是個人的「自由職業選擇」,我們不能夠認同,納稅人要為新移民的「職業選擇」而埋單。

如果我們認同郭的論點,將新移民的家庭主婦劃入勞動人口,而非不事生產,推論出她們也須要得到應有的「報酬」──綜緩金,那為甚麼左翼組職只為不受大陸資產審查的新移民爭取這「報酬」?

本土家庭,不論是華裔或少數族裔,好幾代紥根香港,總有點積蓄資產,不論男女,大多畢業便投入社會工作,直至組織家庭,婦女才會選擇繼續工作還是成為家庭主婦;就是這一點點積蓄資產,大多本土基層家庭主婦都沒有申請社會福利的資格,可是新移民婦女現在卻可以把資產留在大陸,得到單程證來港後一年便申請綜緩金,把本土勞動人口的經濟活動成果瓜分給她們,這不是對本土家庭主婦的歧視嗎

郭於該文章中引述「新婦女協進會」,「家務的勞動價值經常被人忽視,令婦女長期處於不平等的情況。」本土家庭主婦的家務不會比新移民的少,現在由於終審法院的判決,本土家庭主婦的待遇比新移民家庭主婦更不平等了,就是因為欠缺一個有權力的審批制度,那有誰來幫一幫我們本土家庭主婦?抑或,成為家庭主婦,本來就是一種「個人選擇」,新移民也可以像本土婦女一樣,投入真正的勞動人口,參與本土的經濟活動,直至適應本土文化生活(為期七年),才決定是否要放棄工作照顧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