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准許逗留學校罪成 興德前校長助理判160小時社服令

未經准許逗留學校罪成 興德前校長助理判160小時社服令

早前被揭發有「影子學生」的屯門興德學校前校長助理張錦輝,涉嫌在教員資格喪失後,未經教育局准許,在德興學校內逗留,早前已被裁定10項未經准許而逗留在學校內罪成,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被告在去教員資格後,未經教育局許可,於去年3月30日至4月11日的10個工作天內,逗留在屯門興德學校之內。 

屯門興德學校在去年被揭發校政混亂,有「影子學生」、文件造假等醜聞,前校長陳章萍被控行使虛假文書罪,案件將於明年1月9日預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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