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前年屯門拍跌休班警手機 26歲男被判160小時社服令

認前年屯門拍跌休班警手機 26歲男被判160小時社服令


26歲男子涉前年9月在屯門市廣場內拍跌一名休班警的手機,他早前承認刑事毀壞罪,今日(12月7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判刑。

署理主任裁判官王詩麗判被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被告於2019年9月14日在屯門市廣場內,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關文迪的一部「華為Mate 20 Pro」手提電話,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案件編號:TMCC 1500/2021

(圖片來源:熱血時報編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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