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涉嫌於去年11月10日在旺角撲跌一名警長,早前被裁定襲警罪成,今日(12月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5星期。
辯方引述背景報告,指被告為家庭支柱,患上抑鬱症約20年,要定期覆診。辯方又稱被告並非暴力人士,已感到悔疚,上了重要一課。
裁判官同意辯方指被告犯案因一時衝動,但受襲警長當時快速奔跑,遭被告從旁撲跌,動作危險,因戴上護脛才僥倖不致傷勢嚴重。
44歲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0日,在旺角好望角大廈地下出口外,襲擊一名警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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