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12月3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美國通過「香港人權與自由法案」,特區政府表示強烈反對,又反問港人哪一方面的自由受磨損。惟美國近日通過的有關法案名是《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
林鄭月娥批評,美國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是沒有必要及理據,她認為香港人權自由受《基本法》保障,指香港享有採訪自由、集會遊行示威等多方面的高度自由,反問港人哪一方面的自由受磨損,因此外國透過自身法例干預本港事務令人遺憾。
林鄭月娥說,中國外交部昨日(12月2日)提出制裁美方做法,包括暫停審批美軍艦機赴港休整申請等,指有關事情屬外交事務,特區政府將按北京要求作出配合及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