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12月3日)舉行的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上,當局表示執法機構可用「維護公共安全」為由申請截聽,故近月的雨傘革命很可能符合條件,而即時通訊應用程式(如WhatsApp或短訊)則可能不受條例規管。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邵德煒,在會議上發表週年報告,表示根據現行的《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執法機構可用「維護公共安全」為由申請截聽。雖然邵德煒強調,除非有關行為相當可能是藉暴力手段進行,否則不得視為對公眾安全的威脅。但因為當局曾指保鮮紙、眼罩及雨傘等都是攻擊性武器,又以「暴徒」形容佔領區市民,故有理由相信警方可因此成功申請,截聽佔領人士和政客的通訊。
在會議上有議員詢問,執法機關可否截取即時通訊應用程式的內容,但邵德煒只是重複「不能回答」或「不能進一步回應」。邵德煒又指「截取通訊」的意思,是截取一對一的對話,而要截取任何透過通訊網絡的對談,都要向當局申請。而《明報》引述資深警員消息,指出即時通訊在條例訂立時仍未普及,故不受條例規管。
《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將會進行修訂,有關草案將在本年底或明年一月向立法會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