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11月29日)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現時不在香港的許智峯(圖左)及丘文俊(圖右),指他們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A條,即「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
許智峯及丘文俊涉嫌在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的選舉期間違反《條例》第27A條,於本年10月30日至11月29日期間藉公開活動,即分別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上展示貼文,煽惑市民在立法會選舉中投白票及不投票。
廉署早前就有關貼文展開調查,並根據既定程序,就調查結果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有關法律意見認為,有足夠證據向二人作出檢控。因二人已離開香港,廉署今早向裁判法院申請手令,通緝二人歸案,並獲裁判官簽發有關手令。
廉署呼籲市民嚴守法規,切勿參與不法呼籲或轉載相關違法內容,共同維護選舉廉潔公平。廉署會繼續嚴正執法,打擊操控或破壞選舉的行為,確保選舉公平公正。
(圖片來源:許智峯及丘文俊Facebook個人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