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鼠娘娘給自己的信

滑鼠娘娘給自己的信



2020 年 12月 9 日 仲晴
 
5 年前的滑鼠娘娘:
 
你好!我是 5 年後的你。你收到這封信時,我想你正是為「網絡 23 條」將在今天 2015 年 12 月 9 日提上立法會二讀而深感焦慮。猶記得那些年,你與其他鍵盤戰士走上街頭抗衡惡法,要求加入開放式豁免「用戶衍生 UGC 」及「公平使用 Fair Use」。縱然,開放式豁免早在三十年前已在世界其他國家如美國、加拿大、南韓、以色列、菲律賓及新加坡推行,但你們的提議卻受到強大的版權人及政府阻撓,而不被接納。
 
「網絡 23 條」內的「傳播罪」之惡,惡在包含所有以電子方式傳播的分享方法。當時,和理非非們誤判,以為政府給予的幾個豁免真的足夠保護到他們,可避開「傳播罪」。但「網絡 23 條」通過後,大量巴打絲打就因在網上發表二次創作作品而被控「傳播罪」,輕則破產,重則入獄。一名巴打就以為自己的改圖是屬於「戲仿」、「諷刺」、「模仿」或「滑稽」,應受到豁免。但最後,笑點比天高的法官大人裁定他的二次創作不夠幽默,「傳播罪」罪名成立,判監 4 年。另一位絲打,她只是把自己認真翻唱的影片錄起打算分享在 Instagram上就被告「有犯罪意圖而取用電腦」判監 5 年!又一位巴打則比較有運,只是被版權人控告違反 font size 6 的條款及細則內「不可以以本影片的影象作戲仿」的條款而被告至破產而已。
 
今天我... 要提醒你的不是沒有採納開放式豁免「用戶衍生 UGC 」及「公平使用 Fair Use」後網民的慘況,因為「網絡 23 條」只是序幕。你還記得 2015 年 10 月那份立法會文件「CB(4)/61/15-16/(01)」嗎?請你立即看看文件的第 11 段,文中提到「網絡 23 條」後,政府就會考慮「司法封鎖網絡」。在 2020 年時,「司法封鎖網絡」已推行多時,多個討論區、社交網站、網上分享二次創作的平台都涉嫌載有大量疑似侵權物而被封鎖。其後,「司法封鎖網絡」更進化成「司法封殺網絡」連一些涉嫌違反党和国家安全的網站都被封殺,包括多個網上新聞平台等。從那時起,我們的網絡就跟鄰近地區無縫交接,市民要翻牆才可窺探世界,共享鄰国榮耀。
 
為此,我懇請你必須要反對「網絡 23條」並爭取開放式豁免「用戶衍生 UGC 」及「公平使用 Fair Use」納入法律內、要求政府在法例下寫明「不誠實取用電腦」不能用於侵權案件及加入「版權豁免凌駕合約」的條款在版權法下!更不能讓政府「司法封殺網絡」,以保障各巴打絲打網絡及表達的自由!
 
祝 成功爭取
 
5 年後的你犯人編號:5354689
 

滑鼠娘娘於 2017 年因 Cap CCTVB 圖沒有引用節目名稱、導演、演員被判「傳播罪」罪成,判監 4年。另因即時串流網民認真翻唱《喜氣洋洋》,不符合版權條例豁免,被控侵權,罰款一百萬圓。
 
ps. 那些年的滑鼠娘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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