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獄中致電受限違憲 釋囚覆核敗訴

質疑獄中致電受限違憲 釋囚覆核敗訴


一名男子於在囚期間入稟挑戰懲教署限制囚犯致電外界的「工作守則」,高等法院法官黄國瑛今日(11月26日)裁定他敗訴。

申請人在2015年3月至2016年8月期間於赤柱監獄服刑,期間曾要求致電時任社區組織協會幹事蔡耀昌,但遭懲教署人員拒絕。

申請方質疑懲教署的「工作守則」違憲,侵害囚犯通訊自由,而《監獄條例》及《監獄規則》均沒有限制在囚人士使用電話,故認為「工作守則」越權。

申請方又認為,法庭應保障囚犯陳情權,容許在囚人士可申請通電話,並指「工作守則」相關內容歧視沒有海外親屬的在囚人士。

法官認為「工作守則」合乎比例地限制人權,具足夠理據支持,越權質疑的基礎薄弱,裁定他敗訴。

(圖片來源:熱血時報編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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